回复 魔幻的石头 : 我只想当一名三好赘婿,但大佬们,你们别总找我啊!逼我成为首富...逼我成为权臣...逼我拯救带刺玫瑰,冰冷巨山,萌萌小可爱...这是一本被迫成为王者的书,阴谋手段无所不惊奇!(搞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的都应该看看...嘿嘿)”
回复 奏光: 这部《绝代锋芒》没有修炼天赋,却有一手宗师也无法企及的刀工,一根头发,莫弃能将之劈成一万三千六百丝;不曾炼体,只凭每日为宗门十万人煮饭劈柴,他单手能颠万斤勺;不会炼丹,却能炒出一盘盘极品丹药,请问您是需要鸡肉味的淬神丹,还是牛肉味的淬神丹?一本连神明都要眼红的《混沌经》,硬生生让莫弃改成了菜谱。菜刀在手,天下我有;汤勺不出,谁与争锋!一口神锅炖万物,一根烧火棍闯天下。“我很笨,但是我能吃苦,我娘给我取名莫弃,就是让我不要放弃!”莫弃顿了顿又道:“对了,战斗只是我的爱好,厨师才是我的本行。”
回复 木清音 : 莫小晴,莫墨两家共同的大宝贝,是个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娇娃娃。季慕晗,特种部队炝狼队长亦是季家独子,好看的不食人间烟火。她喜欢上他的时候,只用了不到两秒钟。一眼入魔。心魔难除。莫小晴就此缠上了他。那个眉眼间总是覆盖着北极冰雪的男人。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两个人不适合。乔迁安:莫莫,他不适合你,他的心太冷,捂不热。墨亭棋:小宝贝天生就是应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宠着护着,可他不会。莫言雨:小妹,哥哥只希望你能幸福,可他给不起。就连季慕晗也总是把推开。“我没时间和你玩这种毫无意义的过家家游戏。”可她喜欢呀!她喜欢那个义无反顾将她护在怀里的他。她喜欢那个会为她挡子弹,为她跳水的他。她喜欢那个眸子凉薄,骨子里却总是热血沸腾的他。所以她的世界多了一个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男人。季慕晗,我喜欢你,只喜欢你,你能不能也喜欢我?好。简介无能。蕊蕊这次的这本书主要就是写女追男,这次的男主可能性格上会冷很多,但因为男主是军人,三观正,在女主的锲而不舍的攻略下,被成功拿下。照样延续宠文风格。喜欢女追男风格的小仙女们快快入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