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空飞 : 圣医后人穿成将军府弃女,却被未来‘姐夫’给睡了!敢睡她?她便睡回去!只是这位王爷,你不是病入膏肓么?那为啥夜夜龙精虎猛,总让她脚软跑不动?听过,某男微微一笑,娘子别跑了,快给为夫生个球!圣医之后也不是吃素的!从此,王妃忙下毒,王爷忙解毒,相爱相杀,好不热闹。——————故事以王妃调教傲娇王爷为主线,贯穿宅斗宫斗权谋,新人初到,勾搭各路妹子,喜欢的先收藏,捂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邪王,宠不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邹小松: 这部《韩剧一天》田幼薇作为吴侬软语小女子,以为相夫教子就是她的一生。没想到突遭变故,家破人亡,美梦尽碎。重生归来,她继承家业挑大梁,还搞出了绝世名瓷!功成名就,唯有终身大事让人愁。田父:童养夫!从小养大最贴心!田母:附议!田幼薇一本正经:做人不能太自私,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放手成全是最美!童养夫什么的,试过一次就够了,这次她坚决不要邵某人!邵、御前红人、绝世美男、时尚达人、文武双全、精通多国语言、日进斗金、探花、璟淡定微笑:呵呵~
回复 秋天的竹笋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