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七宝琉璃 : 我丑陋不堪、遭人羞辱,曾流浪于城市的街头巷尾,苟延残喘。我原以为人生就在浑浑噩噩中卑微一生,却又被命运推下深渊。我想我会在痛苦折磨中死去,但我却涅槃重生。从此,我身上流淌着恶魔的血液,可那掩盖不了我善良的心。在那我遇到了一生的慈父,那个用希望带我走出黑暗的男人!可我又永远失去了他!我答应他要活的精彩。于是,我走上了一条传奇之路!我有我的同伴,他们性格不一。我有我的爱人,我教会她学会爱。当我热爱的土地遭受侵略的时候,我会挺身而出,即使死,也要成为故土的一块墓碑。若干年埃尔洛的人们还会记住我,我是贤者!一个流淌着恶魔血液的贤者!PS:每日大概12点更新,一天一更大章。”
回复 罗德尼罗斯曼: 这部《爱情来得太晚》你是剑仙啊?看见我手里拿的家伙事儿没有?诶?你小子还敢掏剑?四十!四十!四十!嗯?来一个老的?那我得换个大点的锤子了。八十!八十!八十!啊?又来了一个更老的?看来不拔剑是不行了。……一般来说没有锤子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是锤子不够大,要是大锤也解决不了,那就用剑来解决好了。一个器剑双修的故事,本书没有系统,没有系统。
回复 常欢欢 : 重生八零年代,徐静思觉得是老天眷顾自己,才让她白捡了一世,只是开局有点糟!一睁眼就是原主留给她烂摊子,好吃懒做,邋遢无貌,还偷东西被人追上了门。面对他人嫌弃鄙夷的目光,原身大学生丈夫更是厌恶到要离婚。她一个靠自己挣出锦绣前程的人,还能栽在八十年代?困境之下,卖掉头发换来二十元,卖粽子,开快餐店,搞投资,靠美食发家致富。还找了个铁血硬汉会疼人的帅老公。有人在闻霆钧耳边叫嚣,那是离过婚的女人,配不上他!再婚又怎样?闻霆钧看着那个耀眼自信的女人的目光,温柔静好。只要他喜欢,就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