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紫晨 : “去,把这整座府邸里藏着的金银珠宝,瓜果菜粮都给我搬来!” 刚从星际垃圾星穿越而来,在面对屁股都还没有焐热,却已经被锦衣卫团团围住,面临着抄家团灭的绝境时,肖雨栖都来不及为自己的倒霉叹息一声,就只得匆匆吩咐新收到的仆人下达第一个命令。 十娘尽量的缩小自己庞大的身躯,努力的减少自己的存在,弱弱的嘟囔:“主人,人家就一个,五鬼搬运术要这么多!主人,你四不四傻?” 看着巨人观女仆理直气壮的冲着自己比着她那被涨发的大巴掌,肖雨栖猝! 丫丫个呸,她容易嘛她! 倒霉催的被个卖如来神掌的帅骗子,骗的财命两失也”
回复 天王90: 这部《剑魔长篇》读者大佬:“无限流?”作者:“是的。”读者大佬:“开篇是穿成马蜂窝的金庸武侠?”作者:“不不不,是我开发的船新副本,绝对新颖!”读者大佬:“说是钞控者,怎么第一卷没看到金手指呢?”作者:“我是这么想的,主角就一普通人,上来就幕后太突兀了。先拿一个副本磨砺心性,重塑三观。再得到系统,层层递进,钞控一切。那种开篇得到金手指就掌控全局的,看的我尴尬癌都犯了。”读者大佬:“所以说,主角有钞能力就不会掌控全局了吗?”作者:“……”读者大佬:“贱人就是矫情。”作者:“……”----------剧情向,幕后流,不小白,不后宫。1群:979315077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阅读。对人设和剧情会修改,请以本书为主。第一卷:《约定的梦幻岛》(进行中)第二卷:《长安十二时辰》
回复 骨头不听话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