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望舒慕羲和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奇幻写手: 这部《美女被扒光》一次重生,她从末世东部军区第一指挥官,变成了一个懦弱无能的军门小姐。初见,她浑身浴血,冷静交易,以神级操作帮他夺得飙车冠军后潇洒离去。再见,豪门晚宴上,她一脚把想要害她出丑的妹妹揣进了池子里,震惊整..
回复 卧牛真人 : 可甜可盐可奶可仙的“罗宋汤”组合,C位出道~ 重生后的罗顽顽:这辈子再也不犯傻进城找亲爹妈了,就跟着她爸老罗踏踏实实学做菜,将来女承父业,做个美食小当家。 至于不请自来的胖哥哥宋承骁,罗顽顽觉得他还能抢救一下,毕竟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 胖哥哥宋承骁:这姑娘为什么总是一脸姨母笑地看着我吃饭? 罗顽顽:吃吧吃吧,就爱看你吃饭香喷喷的样子。吃饱了,才好有力气减肥嘛。 宋承骁:我瘦了,怎么顽顽却不如从前待我那么亲近了? 罗顽顽:妈耶,瘦下来的宋大哥也太帅了吧?害她小鹿乱撞,压根不敢靠近他,生怕他听到自己狂跳的心声。 众反派:要秀恩爱赶快,我们要出场! 这是一篇伪装成重生文的美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