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提壶白先森 : 瞅着玻璃柜外天空的时无一,无时不刻都想逃出去,但面对那只白嫩小手每天塞过来的青菜叶子他都啃得无比开心,就在这现实和自由的挣扎中,时无一突然发现他不用挣扎了……因为天地大变,十二位魔神降世,毁天灭地。至于他……刚好被还未出世的第十三位魔神的本源砸中!于是时无一准备找个地方去躲起来,等待自己来日以魔神之姿出世。结果这时,一个自称能给他每天跳一个金币的英雄荣耀系统找到了他。本来,时无一对此是无动于衷的,直到这个系统和他说,完成任务以后,可以帮他确定性别……(注:蜗牛都是雌雄同体。主角完成任务后为男。对,这货是只”
回复 火光云影: 这部《和胖老太婆疯狂作爱》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专笔星 : “有没有搞错,修仙?我修你个大头鬼!”他愤愤不平,他是谁?京城颜家的少爷!一辈子不愁吃喝,颜家的钱让他败坏几辈子都没问题。还有众多如花似玉的小姐们环绕,地位显赫,呼风唤雨的他会去修仙?他自我感觉脑子还没有抽风!这少年,你可知道有多少个人哭着喊着要修仙吗?这么好的机会,你竟然……”“那你把机会让给别人吧……”他丝毫不为其所动,满脸坚决的向山下走。“这少年,你的资质乃是前所未见的,无比适合修仙,顶多百年,不,是五十年,你就能成金丹,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去,腾云驾雾,威风凛凛……”“这少年,老夫求你了!”“道长,我也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