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上古圣贤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枫叶蓝色: 这部《达尔玛和格里格 第三季》在他走过的这一条历史长河中,或许扁鹊,李时珍这样的医科圣手是现代医学者望尘莫及的,但他们却真真实实的存在于叶诚的过去,他和李时珍打过赌,也和扁鹊吹过牛逼,还有那个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会研究病症的二傻子。他叫什么来着?恩……记起来了,好像是叫华佗吧?顺便能不能帮柿子右侧点点推荐票
回复 狗狍子 : 穿越文、无系统秦华意外穿越到了东汉末年的凉州,黄巾起义前夕。原本应该战死的秦家少年就这样活了下来,也因此改变了整个凉州的格局。原来秦华居然是始皇帝的后人,因为他活了下来,秦家的复秦大业正式启动。也因为他活了下来,原本应该反叛的凉州两大阀马腾、韩遂纷纷投入他的麾下。因为秦华,原本在凉州起家的董卓只能跑去了幽州。但是历史的车轮却没有改变多少,董卓最终还是入了洛阳,拥立了献帝。但是董卓没想到的是秦华为了这一刻早已等待了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