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琉璃陌 : 作为一个资深火影迷的赵二同学在网站上下载了一个据说是最新最受期待的火影手游,下载好之时一阵强光闪过,当他再次睁眼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木叶遗孤——江户川柯南,背负着这个不祥的名字的他如何才能在混乱的忍界生存下去呢。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说真的我没有发过一次广告,也没找任何人帮推,现在竟然能有这么好的成绩连我自己也没想到,非常感谢那些大力支持我的人们,只是写小说毕竟不是我的主业,做不到一天两更还请大家谅解,有推荐打赏自然是好的,没有多给我写写评论吧,看到满满的评论总是很有成就感的说”
回复 春天的胡杨林: 这部《上海宋庆龄故居》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吃吃饭睡睡觉 : 第一,我们头上真的不长葫芦。第二,我们真的不穿草裙那种羞耻度爆表的东西。第三,谁说葫芦娃都是,男孩子?——以上,是来自全体葫芦娃的严正声明,由七娃发表。【不要叫我七娃,叫我七王大人!】嗯?刚刚有人说话吗?好像没有。这是一个三观不正的青年,穿越异界,成为葫芦娃中的一员,上日天下日地中间日空气的神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