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白色茶几 : 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
回复 锦凰: 这部《巾帼英雄之义海豪情》有人说我是欺骗灵魂的魔鬼,有人说我是救赎灵魂的神使......作为灵魂使徒,在无尽的世界流浪历险,我的目的很简单。收割到足够的灵魂点,让自己变的越来越强大,直到摆脱和那个所谓魂主的契约!也许魔鬼真的存在,也许所谓的神之子,不过是我曾经的同行。反正你死了以后,灵魂究竟是上天堂,还是地狱,谁知道......可为什么,我进入的世界是那么熟悉呢?行尸走肉,英雄无敌,僵尸道长,霍比特人,漫威世界.....这些世界正在发生的事情,我都知晓。好吧,至少,这样更方便我收割灵魂点!◎◎→→新书上传,求收藏、推荐!←←◎◎
回复 木目心汝 : 一句话简介:【她和他,都是冷漠至极的人,有些事,只做,不说。比如:爱。】*程牧初见陶夭。灯光流转,觥筹交错,她在跪舔别人的裤腿。程牧再见陶夭。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别人在跪舔她的高跟鞋。程牧一笑,“丫头片子有点能耐。”边上有人促狭道:“二爷,听说那姑娘在圈子里拜了个干爹。”程牧:“呵。”*陶夭说:“生活就像吃屎,无所谓今天吃,还是明天吃,不吃得饿死。头颅仰得太高,没用,不如低眉顺眼先活着,活着活着,一只狗也保不齐活出人样了。”不曾想——她将自己当成狗了,某位爷愣是想将她捧成角。角是那么好当的吗?人前,她像花瓶,香江程二爷重金打造。人后,她像抹布,二爷花样太多,总将她拧成各种形状,晚上白天,死去活来。她不想干了,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得,豪门主母这位子坐定了。*奉子成婚。陶夭小腹微凸,高调入豪门。婚礼上,她眼瞅着对面一向冷峻深沉的男人勾唇含笑,有点眼花,无语道:“您到底图我什么呢?想给您生孩子的女人手拉手能绕香江两圈了。”程牧低笑,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日、久、生、情,这种事,栽了就认了。”陶夭翻个白眼,“无耻。”程牧看着她一脸酡红,笑而不语。他懒,这辈子所有的精力,用来调教一只小野猫已是不易,哪有闲情,再去招惹其他?*世人只知他程二爷在香江一手遮天。却不知,他乐意遮的,从来只有她头顶那片天。他庆幸,他看见了她的好。*本文又名《影后成名史》,《男主强取豪夺》,《男配统统想上位》,一对一结局和,清冷倔强百折不挠型女主,权势滔天冷漠腹黑型男主,豪门婚恋,娱乐圈元素,欢迎跳坑。(*^__^*)……*推荐阿锦完结暖文已出版:《影后重生之豪门萌妻》,出版书名:《献给亲爱的邵先生》待出版:《重生娱乐圈之名门盛婚》,出版书名待定。《豪门暖媳》,出版书名待定。搜索【作者其他作品】或者直接在书院搜索作者名、书名均可见哈。*新浪微博:浮光锦_,求关注么么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豪门主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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