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愿心不变 : 带着一仓库的动漫手办,陈凛穿来到了火影的世界。然后他发现,仓库中的每一个手办他竟然都能够将其召唤出来!因为他的出现,火影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库洛洛:“不认可也没关系,因为是凛,所以...”蚁王:“别耽误我与小麦下棋...”皮卡丘:“皮卡皮卡!”Saber:“凛,这是王的荣耀,不容许任何人触碰!”索隆:“喂,凛,路飞和香吉士那家伙跑哪里去了!”C.C:“凛,呐..你会一直陪着我吧...”蓝染:“无能之辈,如果不是凛的话,汝等连挥刀的资格都不配拥有...””
回复 炎夏青柠: 这部《世界公认第一帅》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璃芸 : 穿越战国,身处战场前线。连鸡都没杀过的白晖有三个选择,砍人、被人砍,不战被秦律砍。 如何逃脱砍与被砍的命运? 惊闻兄长姓白名起! 白起:幸得吾弟!再无后顾之忧! 秦王:秦有白氏兄弟,乃是秦之大幸! 秦国士兵:白将军是个大好人! 白晖:王上,臣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