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蓝星幸存者 : “我叫白歌,17岁,住在诸夏联邦西南省静江市,是学生。”“我在深渊遗物事务司当临时工,经常要陷入升格者的纷争之中。”“我爱好观测星空,尽管知道那是假的,没有不良习惯,至于偷窃?那只是袭名的需要,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可是一名怪盗。”“虽然经常有人认为我的面具之下只有疯狂,但医生说过,我很健康。““我在向你说明,在这已经被遗弃的世界上,我是一个只想要平静生活的人,喜好和平,以理服人,这就是我的生活态度。”“所以,朋友,为什么这么严肃呢?”**其实只是一位少年白天轻松日常,晚上化身怪盗的黑暗英雄物语,你就当真的听”
回复 独醉空歌: 这部《中国 日本 韩国》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洒墨书生 : 阴阳事务所,白天关门,晚上营业,活人事务不接,只接阴鬼事务,我是个有原则的人。什么?有个漂亮的小姐姐要来参观?呦西,我可以考虑一下!长相魅惑,身材妖娆的红衣女鬼,被斧头砍掉头颅的无头鬼,来自地府的黑白无常,都是我的常客,实话告诉你们,阎王都是我教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