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人类去哪儿啦 : 我心有猛虎,在细嗅蔷薇。现代大龄宅女兼剩女的陆安瑶,意外回到七十年代,并且自带随身空间和百货商厦;她是该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过安乐日子,还是利用知晓未来的本领把握商机,发家致富?不一样的年代,活出不一样的精彩!(平行时空,请勿考究。)”
回复 方不凡: 这部《陀枪师姐第二部国语》王坤:别人穿越不是回古代,就是平行世界,再不济也是异界大陆,然后凭借着各种先知,又或者是携带的金手指,混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可是自己呢?三千年之后,宇宙大航海时代,科技和武道并行,完全碾压了自己的想象有没有?说好的先知呢?传说中的穿越福利金手指呢?只剩下宅男的手无缚鸡之力又是什么鬼?…… 王坤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冷静,这都是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回复 丹尼斯维德迈尔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