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俗人袈裟 :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回复 村中野夫: 这部《杨宗纬 原色》当一个作家突然穿越到了自己写的书中世界并且还成了里面的主角会怎么样?全世界哪里有宝藏他都知道,怎么开启也知道,那他会怎么做呢?我是陈耀阳,我现在很慌,虽然我很熟悉我自己书里的剧情,主角嘛死肯定是不会死的,就是生活会比较精彩一点就是了,什么被全世界追杀都是小意思,但是如果我成了我自己书里的主角的话,我就只想当咸鱼!什么法力无边与天同寿战天斗地这都不是我的追求!我只想当一条咸鱼,如果有可能最好回到原来的世界,这个世界太可怕了!还有我想我妈!多年以后站在山巅俯瞰大地的陈耀阳轻叹一声:嗳!即便是如我这等存在也逃脱不了真香定律啊!
回复 大笑当夏 : 蒙荒远古,世上曾经有神,先民因信仰进献灵智,涓滴念力终汇成无边的神力。春秋时期,修行者诸子百家横空出世,那是世间的黎明,是旧神的黄昏。唐末宋初,月亮突然运行无常,从此成了影响神州王朝更迭的邪月。一千年后,世上修行门派林立,妖魔鬼怪丛生,旧神已潦倒落魄,庙堂正暗流涌动。穿越而来的书生步安因为一纸入赘婚约,下山去离经叛道,最终却走出一条惊世骇俗的修行之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一步偷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